宁波大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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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

2022-06-21 02:04:15      分享至:

  一、学校概况

  1.学校全称:宁波大学。

  2.学校国家代码:11646。

  3.学校办学层次:本科及研究生教育,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

  4.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:宁波大学。

  5.办学地点:

  主校区: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。

  梅山校区:浙江省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七星南路169号。

  植物园校区:浙江省宁波市北环东路1188号。

  二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
  美术类专业的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,2021年总招生计划数为200人,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:

招生专业(类)

层次

学制

招生计划

备注

设计学类(包括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专业)

本科

四年

110

主校区

美术学(师范)

40

主校区

服装与服饰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(中法合作)

50

植物园校区

  招生省份及各省招生计划如下:

省份

设计学类

美术学(师范)

服装与服饰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(中法合作)

浙江

35

14

25

山西

0

4

0

河南

10

0

0

湖南

13

4

4

山东

15

0

0

安徽

15

6

5

江苏

10

3

0

湖北

12

0

4

广西

0

3

0

江西

0

3

4

四川

0

0

4

重庆

0

0

4

上海

0

3

0

总计

110

40

50

  注:1.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;2.使用省统考成绩,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。3.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,按设计学类招生,进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,一年后根据“志愿+考核”的原则进行分流并确定专业。4.服装与服饰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(中法合作)专业不允许转专业。

  三、报考条件

  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。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,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  1.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;

  2.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(本科线)。

  四、录取原则

 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,对于进档考生,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
  综合分换算方式:综合分=文化总分(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)×50%+专业成绩(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)×7.5×50%。

  五、附则

  1.新生入学后,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,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  2.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。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,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。

  3.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,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。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,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。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1.本科招生办联系方式:

  地 址: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

  邮 编:315211

  招生电话:0574—87600233

  学校网址:http://www.nbu.edu.cn

  招生网址:http://zsb.nbu.edu.cn

  2.设计学类、美术学(师范)专业联系方式:

  专业咨询电话:0574-87609558

 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官方微信:宁大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

  3.服装与服饰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联系方式:

  专业咨询电话:0574-87605595

 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微信:宁大联合之窗

附件1:宁波大学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及设计学类、美术学(师范)专业介绍docx.docx

附件2: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及服装与服饰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介绍.docx


宁波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

2022-06-21 02:04:15

  一、学校概况

  1.学校全称:宁波大学。

  2.学校国家代码:11646。

  3.学校办学层次:本科及研究生教育,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

  4.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:宁波大学。

  5.办学地点:

  主校区: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。

  梅山校区:浙江省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七星南路169号。

  植物园校区:浙江省宁波市北环东路1188号。

  二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
  美术类专业的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,2021年总招生计划数为200人,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:

招生专业(类)

层次

学制

招生计划

备注

设计学类(包括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专业)

本科

四年

110

主校区

美术学(师范)

40

主校区

服装与服饰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(中法合作)

50

植物园校区

  招生省份及各省招生计划如下:

省份

设计学类

美术学(师范)

服装与服饰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(中法合作)

浙江

35

14

25

山西

0

4

0

河南

10

0

0

湖南

13

4

4

山东

15

0

0

安徽

15

6

5

江苏

10

3

0

湖北

12

0

4

广西

0

3

0

江西

0

3

4

四川

0

0

4

重庆

0

0

4

上海

0

3

0

总计

110

40

50

  注:1.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;2.使用省统考成绩,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。3.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,按设计学类招生,进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,一年后根据“志愿+考核”的原则进行分流并确定专业。4.服装与服饰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(中法合作)专业不允许转专业。

  三、报考条件

  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。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,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  1.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;

  2.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(本科线)。

  四、录取原则

 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,对于进档考生,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
  综合分换算方式:综合分=文化总分(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)×50%+专业成绩(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)×7.5×50%。

  五、附则

  1.新生入学后,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,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  2.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。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,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。

  3.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,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。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,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。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1.本科招生办联系方式:

  地 址: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

  邮 编:315211

  招生电话:0574—87600233

  学校网址:http://www.nbu.edu.cn

  招生网址:http://zsb.nbu.edu.cn

  2.设计学类、美术学(师范)专业联系方式:

  专业咨询电话:0574-87609558

 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官方微信:宁大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

  3.服装与服饰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联系方式:

  专业咨询电话:0574-87605595

 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微信:宁大联合之窗

附件1:宁波大学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及设计学类、美术学(师范)专业介绍docx.docx

附件2: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及服装与服饰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介绍.docx